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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枫高速公路北延投资人招标资格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22-10-31


亭枫高速公路北延投资人招标资格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杭高速公路嘉善联络线(亭枫高速公路北延)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并上报省发改备案登记,项目代码:2205-330000-04-01-311869,项目拟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嘉善县交通运输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及招标人。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的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线北起青浦谢庄快速路(四联路),南接G60沪杭高速公路及S36亭枫高速公路,全长约20.6km。地面辅道(高速公路红线范围内)全长约15.5km,同步建设连接线1条,连接线北起嘉善界接青浦莲龚路,南至复合段地面道路,长约4.0km,新建枢纽式互通2处,一般互通3处,收费站1处,互通收费站4处(含姚庄互通收费站改造),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全线高架桥梁19.1km/2座,地面辅道桥梁约4.043km/26座。

主线高速公路:北起青浦谢庄快速路(四联路),向南沿黄河路-长江路布线,过台升路后设亭枫枢纽连通G60沪杭高速公路,终点位于S36亭枫高速省界位置,采用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长约20.6km。

地面辅道层(高速公路红线范围内):北起俞汇互通匝道,顺接高速连接线,向南沿黄河路-长江路布线,终于晋吉路交叉口,采用双向4车道一级公路标准,长约15.5km。

连接线丁新公路北延:北起嘉善界接青浦莲龚路,南至复合段地面道路,采用双向6车道一级公路标准,长约4.0km。

技术标准:本工程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l-2014)中设计速度100km/h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3.5m,高架桥宽33.0m;地面辅道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l-2014)中设计速度80km/h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连接线丁新公路北延段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I-2014)中设计速度80km/h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6.0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1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142.98亿元,其中建安费约为96.55亿元(最终以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为准)。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范围为沪杭高速公路嘉善联络线(亭枫高速公路北延)的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特许权协议规定依法组建专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项目公司,按要求注入相应资本金。对项目的筹划、项目审批、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公司承继投资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无论债务偿还完毕与否),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2.2 项目资本金不少于总投资的20%,其余可通过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本金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资本金在工程建设期内按比例逐步到位。

2.2.3 特许经营期分为建设期(含施工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指本项目特许权协议签署之日起至项目交工日止;施工期指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至项目交工日止,施工期暂定3年(最终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为准);运营期:指项目交工日次日起至项目移交之日止;收费期指本项目自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之日起至收费期限届满。本项目收费起止时间根据省政府最终批复确定。

2.2.4 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后应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资人不得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适用于独立投标)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 法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 财务状况要求

(1) 2021年末,净资产在50.0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母公司可以以符合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的合并报表为准);

(2) 最近连续三年(指2019年、2020、2021年,下同)每年均为盈利,且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自成立以来的每年应为盈利);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 投融资能力要求

具有不低于14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投融资能力(以承诺书形式,承诺在下阶段投标文件中提供金融机构相关证明文件)。

3.1.4 商业信誉要求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2019年7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浙江省发改委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或未被交通运输部取消公路建设市场投标资格。

3.1.5 其他要求

自2019年7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查询,申请人无须提供)。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申请人资格要求(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4.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4.1.1 法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4.1.2 财务状况要求

(1) 2021年末,联合体各成员净资产之和在50.0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母公司可以以符合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的合并报表为准);

(2) 联合体各成员最近连续三年(指2019年、2020、2021年,下同)每年均为盈利,且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自成立以来的每年应为盈利);联合体各成员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3 投融资能力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投融资能力之和不低于14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投融资能力(以承诺书形式,承诺在下阶段投标文件中提供金融机构相关证明文件)。

4.1.4 商业信誉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2019年7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浙江省发改委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或未被交通运输部取消公路建设市场投标资格。

4.1.5 其他要求

(1)如联合体申请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在项目公司持股比例需大于50%),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处理与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

(3)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职责与分工。

(4)自2019年7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查询,申请人无须提供)。

4.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除外),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未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或虽参加但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将不允许其参加下一阶段的招投标活动。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潜在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日17时30分,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休息)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发送到599123407@qq.com,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6.2 潜在申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疑问的,以书面形式并将所有疑义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申请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申请失败的,责任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10日上午10:00。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10日上午10时00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精神,本项目不要求申请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纸质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电子文件的U盘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浙江省嘉兴市秦逸路32号华隆广场一号楼18楼),收件人:陆晨缘,联系电话:15958151680,由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做好申请文件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申请人。由于疫情期间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申请人应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申请文件所需的时间。截至2022年11月 10日上午10时00分,所有未寄达或未直接送达至上述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视作申请人主动放弃。

注:①申请单位邮寄申请文件后须将申请人名称和快递运单号发送至陆晨缘处,并自行与其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后果须申请人自行承担。

②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建议使用顺丰或EMS,便于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做好申请文件交接签收记录,若因快递公司服务导致逾期送达的,后果须申请人自行承担。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

招标人:嘉善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嘉善县世纪大道169号

联系人:张轶斌

联系电话:0573-84606127

招标代理: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嘉善县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1号楼21层

联系人:俞鸿婷

联系电话:0573-84211066

招标人:嘉善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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