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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国道平改立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22-11-01

525国道平改立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302省道与525国道平改立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嘉发改项〔2022〕4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嘉兴市交通运输局以浙嘉交许〔2022〕5000298号文批复。本项目的业主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最低要求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 v.cn/)及浙江交通网(http:/ 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平湖市。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平湖市。本项目302省道主线桩号范围为K17+450~K18+580,路线长1.13km,下穿525国道,设置框架桥74m/1座,钢筋砼U型槽240m/2段;525国道改造段桩号范围为K11+447~K11+722,路线长0.275km。项目总投资约为14123.19万元,建安费约为12174.62万元。

技术标准:项目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进行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1.3m;匝道采用双车道匝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75m。桥涵满足公路建筑限界要求。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2.3 计划施工工期: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共10个月。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302省道与525国道平改立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排水、桥涵、平面交叉、机电工程、交安工程等的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的施工监理。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工程设一个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为35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1个月,施工期监理为10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 被“信用中国”(http:/ 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 cn/)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17日9时00分,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注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补充(答疑、澄清)。

4.2 本项目采用新点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投标人自行注册账户及办理相关手续。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投标人的账号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将所有疑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11月1日 17时。招标人将于2022年11月2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精神,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的以签收时间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将投标文件送至浙江省嘉兴市秦逸路32号华隆广场一号楼18楼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收件人:林敬,联系电话:0573-89976206,由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投标人。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建议使用顺丰或EMS。快递寄出后,投标人须将投标人名称和快递运单号发送至林敬处,自行与其联系并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快递拒绝到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对邮寄的影响,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所有不利于投标人的因素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未寄达或送达上述指定地点的,视作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7日9时00分。

5.4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7日9时00分;

5.5 开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同时在浙江交通网(http: /)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617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73-8582585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东升西路1700号科技京城6楼

联系人:阮先生

电  话:0573-83116900

邮  箱:513026905@qq.com

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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