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港区A区5号水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兴港独山港区A区5号、6号泊位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独山港投(2022)48号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嘉兴市交通运输局以浙嘉交许〔2022〕5000329号批复。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嘉兴港独山港口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工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ht.cn/)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位于嘉兴港独山港区液体散货作业区(A区)。本项目的码头建设规模为5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2个;年设计吞吐量455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507万吨。库区总罐容18.8万m3,用于装卸储存丙烷、丙烯、对二甲苯、乙二醇、汽油、柴油、甲醇等液体散货。项目批复概算为134593.1万元,其中水工部分概算建安费用为22308.8万元。
2.2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5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2个;年设计吞吐量455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507万吨。库区总罐容18.8万m3,用于装卸储存丙烷、丙烯、对二甲苯、乙二醇、汽油、柴油、甲醇等液体散货。
2.3 本项目(水工)设一个标段。
2.4 施工招标范围:包括5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2个、建设栈桥1座等配套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施工合同段计划工期:20个月(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未被“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投标登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9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嘉兴港区分公司(嘉兴港区乍浦雅山中路170号金旺广场五楼)。
5.3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
5.4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5.4.1 投标人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022年12月9日上午10:00分前)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后送达至招标代理单位(送达地址:【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嘉兴港区分公司(嘉兴港区乍浦雅山中路170号金旺广场五楼)】,收件人:陶晓燕,联系电话:0573-85528457);为保证投标文件的准时、准点送达,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人应积极与快递公司联系,招标代理仅保证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投标文件的接收,因投标人自身或快递等原因造成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项目名称。
5.4.2 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投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文件中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可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交通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港独山港口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海辰路333号
邮 编:314203
联系人:姚福成
电 话:0573-85558827
传 真:0573-85558827
招标代理: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乍浦镇雅山中路170号五楼(金旺广场)
邮 编:314201
联系人:陶晓燕
电 话:0573-85528457
传 真:0573-85528457
嘉兴港独山港口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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