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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张堡段改建工程第JAJD0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23-01-11

 

永嘉张堡段改建工程第JAJD0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4国道温州西过境永嘉张堡至瓯海桐岭段改建工程(瓯海段)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1〕280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复〔2014〕2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厅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本项目的交安、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鹿城区与瓯海区行政区划分界处(梅园隧道内),起点桩号K12+836,终点位于瓯海区潘桥拟建市域铁路S1线西侧与在建瓯海大道(主线高架)地面辅道交叉,终点桩号K16+555。路线全长约3.709Km,其中连拱隧道156米/0.5座,大桥470米/2座,中小桥48米/1座。

本项目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2米,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

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68689.59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49924.22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即:第JAJD01标段,具体如下:

第JAJD01标段:主要内容为:①护栏、标志、标线、其他安全设施、附属设施和信号灯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②隧道照明、供配电、消防、交通监控及其他设施等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与测试、施工图补充设计的配合工作、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75日历天,机电工程试运行期6个月;交安工程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24个月;机电工程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12个月。

质量目标: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90分及以上);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 .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2月7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 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4 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注册及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CA锁办理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3年1月20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2月7日9:30。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
招标人: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洲洋路6号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6楼

邮  编:325000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577-88535451

传  真:0577-8853545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C座906

邮  编:310030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758298948

传  真:0571-87353855

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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