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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罗公路改建工程“代建+监理”招标公告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方转载 |
发表日期:2015-11-04 |
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方转载 1、招标条件 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临安陈家坞至市地公路改建工程、临安新联至横畈公路改建工程、临安青山至大罗公路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已分别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3]166号、浙发改设计[2013]167号、浙发改设计[2013]168号文批复,施工图分别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复〔2014〕46号、浙交复〔2014〕45号、浙交复〔2014〕47号文批复。本项目采用“代建+监理”管理模式试点已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基综函[2015]53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代建+监理”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进行公开招标。临安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项目法人(下称“招标人”)。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临安陈家坞至市地公路改建工程起点(K0+000)为临安市锦北街道陈家坞村,与科技大道相交,终点(K8+344)为青山湖街道(横畈)市地村,与在建长西线一级公路相接。路线全长8.344公里,其中中小桥69m/4座。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米。 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临安新联至横畈公路改建工程起点(K0+000)为临安市锦北街道新联村,与科技大道相交,终点(K8+958)为横畈集镇,与老长西线相接,路线全长8.968公里,其中终点处利用新白线(径山路)346米,实际实施里程8.622公里,其中中小桥76m/2座。其中K0+000~K8+113段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36.5米。K8+113~K8+612段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8米。 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方转载 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临安青山至大罗公路改建工程起点(K0+000)为临安市青山村,与科技大道(临余公路)相交,终点(K7+330)在大罗岭与拟建新横线相接,路线全长7.33公里,设风门岭隧道990m/1座(K3+080~K4+070)。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米。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由代建人统一负责实施本项目工程代建和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设计桩号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机电工程、绿化工程及沿线的附属设施工程等的建设管理、施工监理及相关工作等。 2.3 施工工期及服务期 (1)施工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服务期: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及相关档案的整体移交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2)同时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2 本次招标业绩要求:2010年7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按一个监理合同段独立完成过一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的施工监理。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2)联合体成员应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控股子公司(指出资额占公司资本50%(不含)以上或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0%(不含)以上),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3.4 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以本章第3.1.(1)项资质投标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和“全国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以本章第3.1.(2)项资质投标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全国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对未列入上述名录的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参加本项目投标。 异丁烯三乙氧基硅烷提供方转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9日。 4.3 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的下载地址为: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 4.4 潜在投标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打印网站系统生成的随机验证码。 4.5 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395590114@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5年11月7日。招标人将于2015年11月10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4.6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并交纳下载招标文件当月的交易席位费。交易单位登记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网上办事→交易单位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7 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验证码粘贴于投标文件外包装,由交易中心平台进行验证。未贴验证码的或未通过验证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若发现有使用他人随机验证码的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招标人将直接予以扣留,并移送有关监督部门按串标嫌疑予以查处。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安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临安市锦城街道横潭路88号 邮政编码:311300 联系人:吴良春 电 话:0571-63966022 传 真:0571-63966011 电子邮箱:6189608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1303室 邮政编码:310014 联系人:汪琪、章金亮 电 话:0571-85867390 传 真:0571-86727563 电子邮箱:395590114@qq.com 临安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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