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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04国道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异辛基膏体硅烷浸渍剂提供方转载
发表日期:2015-12-11

浙江104国道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异辛基膏体硅烷浸渍剂提供方转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4国道瑞安罗凤至塘下段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函〔2015〕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发包人为104国道瑞安段(南塘大道瑞安段)改建工程指挥部(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和瑞安市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浙江交通网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工可报告推荐方案本项目工程主线起点位于塘下镇凤士村沈海高速公路(G15)塘下互通南侧,与罗山大道相交,设计桩号K1927+600,终点位于塘下镇上金村接在建104国道瑞安塘下至汀田段(瑞祥大道三期)起点,与塘梅公路相交,终点桩号K1931+810,路线全长4.21km。设中小桥208m/5座,涵洞6道,平面交叉11处。浙江104国道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异辛基膏体硅烷浸渍剂提供方转载
  连接线方案路线为南北方向,连接线起点与主线相交,桩号LK1931+107.5,终点桩号LK1931+500,路线长0.3925Km。无平面交叉,设涵洞2道,人行通道2道。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主线及连接线设计均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主线路基宽度采用48m,连接线路基为分离式路基,单幅宽度采用16m,桥梁汽车荷载为公路-Ⅰ级。
  2.3 招标范围: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设一个标段,即
  第1标段: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排水、桥涵、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绿化、环保、雨水管道、供电照明系统设施、红绿灯装置、公交停靠站、综合管线迁改、电力管线迁改等)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全部工作。
  2.4 勘察设计周期:浙江104国道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异辛基膏体硅烷浸渍剂提供方转载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及外业勘测与地质勘察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合同签订后30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份数:各18份)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份数:18份)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修改完善后的报批稿;(份数:各18份)
  (4)合同签订后30天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送审稿;(份数:各18份)
  (5)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90天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份数:各18份)
  (6)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5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最终稿;各标段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份数:各18份)
  (7)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份数:各18份)
  (8)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完成;
  (9)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浙江104国道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异辛基膏体硅烷浸渍剂提供方转载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的电子版一份(图纸采用AUTOCAD格式,文字报告采用WORD格式)。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仅限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联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具有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的(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的是联合体牵头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报名区(地址:温州市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凭交易证刷卡(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双方均需刷卡,刷卡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工可及相关资料每套收取成本费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未取得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投标人,应办理好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证,交易证登记申办事项,请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浙江104国道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异辛基膏体硅烷浸渍剂提供方转载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收标区。
  5.3 投标人应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据截止时间前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取得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收据,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浙江交通网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104国道瑞安段(南塘大道瑞安段)改建工程指挥部
  地  址:浙江省瑞安市万松东路2#交通大厦4楼浙江104国道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异辛基膏体硅烷浸渍剂提供方转载
  邮  编:325200
  联系人:孙敏
  电  话:0577-66601380
  传  真:0577-6660139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C座9楼
  网  址:
  邮  编:310030
  联系人:陈海飞
  电  话:13758298948、0577-88305867
  传  真:0577-88318737

104国道瑞安段(南塘大道瑞安段)改建工程指挥部
2015年12月10日浙江104国道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异辛基膏体硅烷浸渍剂提供方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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