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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省道延伸线龙湾至洞头疏港公路工程港区段桥梁变更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表日期:2015-12-23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77省道延伸线龙湾至洞头疏港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函[2008]140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1]3号文批复,77省道延伸线龙湾至洞头疏港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5]120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港区段桥梁变更施工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查审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和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采用24.5米;连接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12.0米。由于第五合同与第六合同段局部路段在施工过程中分别出现路基滑移状况,经对沿线的滑移路段及其他重点路段进行补充勘察,根据补勘及多次专家审查会意见,拟对采用顶升的方式将深门特大桥第一联4x30m现浇箱梁进行顶升使新建桥梁均能满足设计水位的要求,将K31+134-K32+853.66路段结合深门特大桥的设计采用桥梁方式跨越软基。
  本项目K31+166-K32+300已完成软土路基处理以及部分路基填筑,其中K31+661-K31+954段采用预应力管桩处理,对于桥梁桩基施工有一定的不利影响;其余段落采用水泥搅拌桩处理,影响较小;K31+166-K31+954段桩基施工前按照设计要求卸载至一定高度后可利用路基作为施工平台。本项目地形变化剧烈,岩石倾斜较大,有裸岩,地质复杂,受潮汐、台风影响大。
  2.2 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
  港区段桥梁变更施工标段:K31+134-K32+853.66,路线全长1.720Km。主要内容为:变更桥梁工程等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其中特大桥1719.66米/1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先简支后连续矮T梁,左幅3*20+10*(4*20)+(2*20+18.4)+4*20+3*20+5*(4*20)+4*19.065+3*(3*20),右幅2*(3*20)+9*(4*20)+(2*20+18.4)+3*20+6*(4*20)+4*19.065+2*(3*20)+(20+21.25+20),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桥墩扩大基础实体墩、重力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扩大基础),其中原1-6号墩桩基已施工(原本项目第5施工标段浅门大桥桥梁桩基)。
  计划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程系统”最新公布的施工企业资质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
  4.3 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的下载地址为: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
  4.4 潜在投标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打印网站系统生成的随机验证码。
  4.5 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562118000@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5年12月28日。招标人将于2015年12月31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4.6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并交纳下载招标文件当月的交易席位费。交易单位登记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网上办事→交易单位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7 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或联系招标人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验证码粘贴于投标文件外包装,由交易中心平台进行验证。未贴验证码的或未通过验证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若发现有使用他人随机验证码的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招标人将直接予以扣留,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和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江口新区行政中心(温州灵昆)
  邮  编:325000
  联系人:张旭
  电  话:0577-63422281
  传  真:0577-6342227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C座9楼
  网  址:http://www.txem.net
  邮  编:310030
  联系人:陈海飞
  电  话:13758298948、0571-87353856
  传  真:0571-8735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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