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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228国道平阳榆垟至鳌江段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
| 发表日期:2015-12-31 |
浙江228国道平阳榆垟至鳌江段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方转载 本招标项目228国道平阳榆垟至鳌江段公路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办交通受理[2015]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发包人为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和平阳县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省招标投标网浙江交通网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工可报告推荐方案本项目工程主线起点位于位于现昆宋公路与三桥连接线平面交叉处,顺延三桥连接线平、纵面线形,设渠化平面交叉,起点桩号K0+000,终点位于缙云至苍南公路鳌江口跨江大桥工程的起点,与甬台温高速公路鳌江互通连接线交叉处相接,终点桩号K11+226,路线全长11.226km。设隧道2座(折算成双幅隧道双洞),共长约3370m(合计单洞长约为6740m);设桥梁14座,共长约953.5m。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设计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33.5(部分采用36m),汽车荷载为公路-Ⅰ级。 2.3 招标范围: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设一个标段,即 第1标段: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排水、桥涵、隧道、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绿化、环保、照明、机电等)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全部工作。 2.4 勘察设计周期: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方转载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及外业勘测与地质勘察指导书,报勘察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合同签订后60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份数:各18份)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份数:18份)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9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修改完善后的报批稿;(份数:各18份) (4)合同签订后90天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送审稿;(份数:各18份) (5)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90天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份数:各18份) (6)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在15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最终稿;各标段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份数:各18份) (7)根据发包人施工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份数:各18份) (8)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上报交通运输部后15天内完成,如果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线位有所变动应在批复后的7天内修改完善; (9)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的电子版一份(图纸采用AUTOCAD格式,文字报告采用WORD格式)。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方转载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行业(公路、特长隧道)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以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设计资质,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3.3 投标人具有公路行业(公路、特长隧道)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报名区(地址:温州市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凭交易证刷卡(刷卡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6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工可及相关资料每套收取成本费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未取得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投标人,应办理好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证,交易证登记申办事项,请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zzbtb.com)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收标区。 5.3 投标人应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据截止时间前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取得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收据,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浙江交通网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平阳县鳌江镇疏港大道(平阳县港航局三楼) 邮 编:325499 联系人:高素辉 电 话:0577-63722885 传 真:0577-6372288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C座9楼 网 址 邮 编:310030 联系人:陈海飞 电 话:13758298948、0571-87353856 传 真:0571-87353855 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0日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方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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