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平申线航道改造工程平湖段横塘桥服务区房建及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方转载
本招标项目杭平申线(浙江段)航道改造工程平湖段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2]13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复[2015]1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港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杭平申线(浙江段)航道改造工程平湖段横塘桥服务区(陆域部分)房建及附属设施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浙江省招标投标网(及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规模:杭平申线(浙江段)航道改造工程平湖段横塘桥服务区(陆域部分)房建及附属设施工程位于浙江省平湖市,房建工程总建筑面积为955平方米,其中服务区综合楼(框架二层)763平方米、厕所及垃圾房(框架一层)64平方米、变电房(框架一层)103平方米、门卫(框架一层)25平方米;场地面积4958平方米,道路面积562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杭平申线(浙江段)航道改造工程平湖段横塘桥服务区(陆域部分)房建及附属设施工程的施工、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工作,设一个标段。
2.3 工期:施工标段计划工期为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方转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7日。
4.3 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的下载地址为: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
4.4 潜在投标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打印网站系统生成的随机验证码。
4.5 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2856978863@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6年1月8日。招标人将于2016年1月12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4.6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并交纳下载招标文件当月的交易席位费。交易单位登记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网上办事→交易单位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7 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方转载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8:30~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验证码粘贴于投标文件外包装,由交易中心平台进行验证。未贴验证码的或未通过验证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若发现有使用他人随机验证码的投标文件,按不予受理处理,招标人将直接予以扣留,并移送省招标办按串标嫌疑予以立案查处。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浙江招标投标网和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湖市港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385号
邮 编:3142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573-85115072
传 真:0573-85115093
招标代理: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33号汇银大厦11楼
邮 编:314200
联系人:戴女士
电 话:0573-85272555
传 真:0573-85272555
邮 箱:2856978863@qq.com
平湖市港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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