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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莲都区丽龙高速公路南山至高溪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方转载
发表日期:2016-01-09

浙江莲都区丽龙高速公路南山至高溪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方转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莲都区丽龙高速公路南山互通至丽新公路建设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5]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PPP社会投资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及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S328省道(原53省道)K20+143处,路线沿南山规划园道路向西北,设九龙大桥跨大溪至上赵村,经周村,结合碧湖镇规划道路,在高溪村东侧与S222省道(新50省道)平交,路线长5.29公里,其中设九龙大桥622米/1座(桥宽27米),拼宽桥136米/3座,新建中桥260米/10座(桥宽24米)。本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采用80Km/h,路基宽度24.5m,行车道2×7.5+硬路肩2×2.50m+土路肩2×0.75m+中央分隔带宽度2.00m+左侧路缘带2×0.5m;汽车荷载为公路-I级,沥青混凝土路面。
  2.2 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次招标范围为1个监理合同段。
  J1监理合同段:监理内容包括起迄桩号(K0+000~K5+290)段公路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涵、三改、交叉工程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绿化、隔声窗、信号灯、监控等)等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工作。主要工程内容设九龙大桥622m/1座,上部结构采用80+140+80米V型连续刚构,拼宽桥136m/3座,新建中桥260m/10座,涵洞44道,平面交叉6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5.29km,路面5.29km,断面挖方7465m3,填方247848m3,清表土方供绿化使用14040m3,弃方9360m3等。
  监理服务期为:55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计划为31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监理1个月,施工期监理30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为24个月(自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算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浙江莲都区丽龙高速公路南山至高溪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方转载


  3.1 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历、业绩。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月14日。
  4.3 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的下载地址为: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
  4.4 潜在投标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打印网站系统生成的随机验证码。
  4.5 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15715706611@139.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6年1月14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16年1月18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4.6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并交纳下载招标文件当月的交易席位费。交易单位登记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网上办事→交易单位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7 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1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2时3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验证码粘贴于投标文件外包装,在递交标书时由交易中心平台进行验证。未贴验证码的或未通过验证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若发现有使用他人随机验证码的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招标人将扣留投标文件,并移送有关部门按串标嫌疑予以查处。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534号
  邮  编:323000
  联系人:刘良
  电子邮箱:954234330@qq.ocm
  电  话:0578-2050399
  传  真:0578-2050399
  招标代理: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嘉联华铭座4楼
  邮  编:310003
  联系人:徐晓伟
  电子邮箱:756247199@qq.com
  电  话:15715706611
  传  真:0571-81993789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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