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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市富翅门大桥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发表日期:2016-01-20

浙江舟山市富翅门大桥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方转载
  本招标项目舟山市富翅门大桥工程已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舟发改基综[2015]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舟山市大桥建设管理局(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浙江交通网、舟山交通网、舟山市招标投标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舟山市富翅门大桥项目为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工程的起始段,其起点位于甬舟高速(G9211)富翅互通,对现富翅互通进行改造,路线沿东侧山坡布线,跨富翅门水道,终点位于岑港镇涨次村南侧,顺接拟建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并设岑港互通与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后期工程相连,近期与现状北向疏港公路连接。项目路线全长2.01km,沿线共设置特大桥1493米/1座(双塔单索面斜拉桥,主跨跨径为340m),互通2处,收费站1处。
  技术标准:本项目设计标准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桥梁宽度:主桥27.5m,引桥2×12.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大中桥、小桥、涵洞及路基1/100;其余技术指标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2.2 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次招标设一个监理合同段。主要监理内容:路基、路面、桥涵(其中跨海大桥一座,桥长1493m,主跨340米双塔单索面结合梁斜拉桥)、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绿化、景观、照明、机电、航标、健康监测等工程以及防撞等附属设施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的监理。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6年2月28日至2019年2月28日。监理服务期为60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36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方转载

  3.1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和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加本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9日~2016年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同时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套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三楼交易大厅洽购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施工图纸简本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招标投标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登记,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电话0580-2280965、2280956。为配合舟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试运行,请投标人先在“舟山市招标投标网”进行网上报名。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方转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9日9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三楼交易大厅。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出席开标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为准。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同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作出其他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1.1项规定提交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22:00(北京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将投标保证金缴存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并与投标项目关联成功,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开户名称及帐号为:
  开户名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新城行政中心分理处
  账号:3300170625805250222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浙江交通网、舟山交通网、舟山市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大桥建设管理局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双桥临港东路170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80-8612026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港航路123号中浪国际大厦B座10楼
  联系人:乐科佩
  电  话:0580-2026323、13957216470(交通虚拟号:666470)
  传  真:0580-2189255
舟山市大桥建设管理局
2016年1月19日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方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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