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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本级中心粮库迁建工程专用码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
发表日期:2016-07-08

浙江嘉兴市本级中心粮库迁建工程专用码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

  1、招标条件 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
  本招标项目嘉兴市本级中心粮库迁建工程专用码头工程已由嘉发改【2016】14号、嘉港航【2016】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嘉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核拨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和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嘉兴市本级中心粮库迁建工程位于秀洲区洪合镇大桥村303县道(洪新公路)东侧、杭申线航道南侧。码头工程进港航道口位于杭申线航道K91+050航段,距现状洪新公路大通桥约128米,所处航道现状为IV级航道,规划为III级航道,航道现状面宽约为65m,最小弯曲半径为280m,能够通行500吨级船舶。
  2.2 规模:建设500吨级散货泊位2个,8吨固定式起重机一台,5吨固定式起重机一台,主要为粮食的装卸;设计年吞吐量3.6万吨,年通过能力11.79万吨。本合同段招标估算约579万元。
  2.3 本项目设1个施工标段。
  2.4 施工招标范围:新建500吨级散货泊位2个。码头主要装卸货种为粮食,装卸机械采用8吨固定式起重机一台,5吨固定式起重机一台。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粮库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港池水域及前沿作业带10米范围内的总布、装卸工艺、水工结构(码头挡墙、翼墙、护岸)、码头供电、码头给排水、航标等。
  2.5 工期:施工合同段: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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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合同段: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2016年7月8日起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现金支付,在开标现场交纳,售后不退;图纸为电子版本,请履行保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9日上午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嘉兴市南湖区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随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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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和浙江交通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中山东路751号
  邮  编:314000
  联系人:赵先生、徐先生
  电  话:0573-82067764
  传  真:0573-82067764
  招标代理: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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