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永高速公路2016年度UPS主机与蓄电池采购更新项目招标公告硅烷浸渍剂
一、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就诸永高速公路2016年度UPS主机与蓄电池采购更新项目(“本项目”),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的UPS生产厂家或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的代理商,且三年内具有至少2项供货业绩(单项合同价不少于100万)的企业进行招标。请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公司(“意向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二、本项目主要是采购30套用于高速公路隧道站所中控室机房、隧道洞口配电房及隧道中间配电房的30-80KVA工频UPS主机和256节NP100-12-12V100AH阀控式密闭铅酸免维护蓄电池,并安装调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以代理人方式进行投标。
四、各意向投标人可于2016年9月26日9时起至2016年10月17日16时前(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凭身份证明及以下审查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两份,公司加盖公章)到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场D区19号环球中心30楼(联系人:方女士,联系电话0571-87168953)洽购招标文件:
(1)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诸永高速公路2016年度UPS主机与蓄电池采购更新项目招标公告硅烷浸渍剂
(2)代理商出具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文件;
(3)近三年内(2013年至今)2项单项100万以上UPS供货业绩证明;
(4)由公司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授权人代表身份证;
五、意向投标人在上述时间洽购招标文件,应进行报名登记,除一份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外,其余文件招标人留存复印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2016年10月20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招标人。
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收款人(全称):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阳市支行
账 号:1208040019049106872
七、意向投标人洽购招标文件后,依据招标文件要求送交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本次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暂定为2016年10月25日10时,具体时间及投标要求参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诸永高速公路2016年度UPS主机与蓄电池采购更新项目招标公告硅烷浸渍剂
地 址: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楼西宅(诸永高速歌山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