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道东渡至新碧段综合整治工程两个项目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行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公开招标的通知》(浙交【2011】27号文)和《浙江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资格(2016年~2018年)中标结果》,为规范我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参审中介机构,现决定对42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缙云县330国道东渡至新碧段综合整治工程两个项目的跟踪审计进行公开集中招标。本次两个项目跟踪审计以一个标段招标,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42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公路改建工程指挥部、缙云县330国道东渡至新碧浙江国道东渡至新碧段综合整治工程两个项目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
段综合整治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跟踪审计集中招标。
一、项目概况
1、42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
42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是缙云县公路网规划“四纵四横一绕十连”中一纵中的一段。起点位于缙云县壶镇镇上东岸村北与正在实施的42省道磐安段终点相接,起点设计桩号K33+040,途径潜陈、双溪口、龙爪坑、塘川、曹坟、石龙、上田、上王、坑沿、云岭、西山沿,终点与35省道相交,同时与42省道壶镇至早宅段顺接,终点设计桩号K48+825.206,路线全长15.779km(含3处断链)。另设白竹连接线长0.685km。其中设大、中桥长约1444米/8座,隧道长约3070米/2座。
主线采用原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整体路基宽度分别为21.5、24.5、29.5m,分离式路基宽度分别为11.25m、12.25m。白竹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7.5m。项目概算为111831.4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83161.21万元,整个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为配合丽缙园区建设,确保丽缙园区土石方工程的顺利,按照县委和园区的统一安排,提前实施了42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桩号K44+300-K48+825.206段路基工程,路线全长4.525km。
2、缙云县330国道东渡至新碧段综合整治工程
缙云县330国道东渡至新碧段综合整治工程路线起点位于缙云东渡(330国道桩号K147+292),终点位于缙云新碧镇(330国道桩号K168+721),路线全长约21.4公里,其中G330国道缙云东渡大桥、大桥南路至迎晖路、缙云二桥、旭山路匝道至大桥北路4个路段共约4.7公里沿老路进行拓宽改造;其余路段共约16.7公里在原有路基基础上进行路面整治改造。
该项目沿老路拓宽的4.7公里釆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局部困难路段可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24米(其中东渡大桥宽36米,缙云二桥宽31米;穿镇路段和困难路段可视情况调整)。其余约16.7公里完全利用老路路基宽度,结合路面大中修整治改造为一级公路路幅。本项目概算约为49430.78万元,建安费约为31863.61万元,项目建设工期为30个月。浙江国道东渡至新碧段综合整治工程两个项目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
以上建设规模、投资额等数据仅作为招标时基础数据供投标人共同参考,不作为确定最终审计费金额的依据。
二、跟踪审计工作内容
2.1 建设前期工程跟踪审计、建设前期财务跟踪审计;
2.2 建设期工程跟踪审计、建设期财务跟踪审计;
2.3 竣工工程结算审核(或审价);
2.4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三、服务期
跟踪审计的服务期限:自项目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为止。
四、投标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投标人为《浙江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资格(2016年~2018年)中标结果》公布的具有跟踪审计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跟踪审计业绩、审计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跟踪审计经验和能力,无资产被冻结或清查等影响正常履约情况;
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项目财务审计主审:项目财务审计主审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项目工作组人员:项目工作组(不少于4人,且不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财务审计主审),至少配备注册会计师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浙江国道东渡至新碧段综合整治工程两个项目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
3、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或不良执业记录。
4、投标人在2016年度浙江省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公开招标活动中,由项目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审计厅审计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已有2个(含)以上项目(跟踪审计标段)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在本次招标评标过程中将不被纳入评审范围,其投标报价不参与报价费率计算。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于2016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不含双休日、节假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资质证书副本(造价咨询企业)及上述证书复印件,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办事处(地址:杭州市延安南路9号吴山名楼4010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费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或网银支付。投标保证金出具人名称与投标人一致,且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七、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2日9:3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9:30将投标文件送交至:
单 位:杭州红星文化大厦4楼出将厅
地 址:杭州市建国南路280号浙江国道东渡至新碧段综合整治工程两个项目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
八、招标人将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同一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投标文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场拆封。
九、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招标人:42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公路改建工程指挥部
地 址:缙云县五云镇迎晖路24号
电 话:0578-3145058
联系人:潜利伟
招标人:缙云县330国道东渡至新碧段综合整治项目指挥部
地 址:浙江省缙云县330国道新建镇外沿村
电 话:0578-3025653
联系人:周伟芳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延安南路9号吴山名楼4010室
邮 编:310002
电 话:0571-87023067
传 真:0571-87323181
联系人:马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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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