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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渡口标志标牌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表日期:2017-01-05

浙江丽水市渡口标志标牌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硅烷浸渍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水市渡口标志标牌工程,已经丽水市港航管理局(丽港航【2016】126号)文《关于丽水市渡口标志标牌工程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田县港航管理局、莲都区、遂昌县、松阳县、云和县、景宁县、龙泉市港航管理所,招标人为丽水市港航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部门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丽水市渡口标志标牌工程位于丽水市下辖莲都区、青田县、遂昌县、松阳县、云和县、景宁县、龙泉市,境内水库众多,为方便库区居民出入,各地建设了渡口。设计根据《内河交通安全标志》(GB13851-2008)、《内河助航标志》(GB5863-93)、《漆膜颜色标准样本》(GB3181)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设计内容包括渡口守则牌和安全须知牌,共计240块,其中渡口守则牌120块,安全须知牌120块。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以上区、县境内渡口的守则牌和安全须知牌的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施工招标为一个施工合同段,计划工期为3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浙江丽水市渡口标志标牌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硅烷浸渍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将于2016年12月30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并供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为人民币500元,在购买施工图纸时一同缴纳。
  4.2 施工图纸请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01月09日每日上午9时30分-11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不记名购买,图纸每套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投标文件递交时必须出示购买图纸的凭证,以便招标人记录在案)。联系人:何淑亚,联系电话:0578-2789773,手机:13884357820。
  4.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注意事项:
  ①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超出投标有效期),保函开具对象为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②有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的企业(具体参照丽招管办[2013]15号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年度缴纳证,超过缴纳证额度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汇票方式交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丽水分行
  银行账号:811 0801 0130 0064 0816
  ③其他方式:银行汇票浙江丽水市渡口标志标牌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硅烷浸渍剂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丽水分行
  银行账号:811 0801 0130 0064 0816
  (投标保证金一般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由送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票据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工作人员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1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交易席位费。
  5.3 招标人定于2017年01月22日09时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核验签字。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公证书、资质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补充公告等,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港航管理局
  地  址:莲都区紫金街道芦埠前山村78号
  邮  编:323000
  联系人:舒军辉
  电  话:0578-2130005
  传  真:0578-2110869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山市双塔街道七星亚湾小区1幢217-227号
  邮  编:324100
  联系人:何淑亚
  电  话:0578-2789773(13884357820)
  传  真:0578-2789773

丽水市港航管理局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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