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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乐清湾大桥 第FJ1、FJ2标段 招标公告
发表日期:2017-01-06

浙江省乐清湾大桥 第FJ1、FJ2标段 招标公告硅烷浸渍膏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发[2013]484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函[2016]409号文批复。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交通运输部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建施工(第FJ1、FJ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浙江招标投标网 )、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浙江省乐清湾大桥 第FJ1、FJ2标段 招标公告硅烷浸渍膏体


  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路线起自温岭市城南,起点桩号K202+050接拟建的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经玉环沙门、芦浦,通过茅埏岛跨越乐清湾,止于乐清市南塘,接已建成通车的甬台温高速公路,终点桩号K240+218(对应甬台温高速公路桩号YTWK21+875),全长约38.17km。
  本项目主线全长38.17km,设特大桥5座,大桥6座,中小桥4座,分离立交桥7座,互通区主线桥6座,桥梁总长约22278m;隧道3座,长约3815m(按右洞计);连接线2处,共长4.48km,其中芦蒲互通连接线和连接线定向匝道长度计3.54km,海山互通连接线长度0.94km。
  全线设置收费站5处,即沙门收费站、玉环收费站、芦浦收费站、海山收费站、南塘收费站,其中沙门、玉环、芦浦收费站位于玉环县境内,海山收费站位于玉环县海山岛,南塘收费站位于温州乐清市境内;养护工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停车区1处(芦浦停车区);大桥管理站1处;超限检查站1处、隧道救援站1处、隧道泵房及变电所3处。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00km/h,路基宽度33.5m,桥梁整体式断面全宽33.0m(桥台与路基同宽为33.5m),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连接线采用双向2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分别为80km/h和40km/h,路基宽度分别为12m和8.5m,桥梁与路基同宽,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其他技术指标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
  本次招标为本项目全线停车区、管理分中心、大桥管理站、隧道救援站、隧道泵房及变电所、超限检测站、养护工区及收费站等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对应概算金额:约为13391.1140万元。
  2.2 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浙江省乐清湾大桥 第FJ1、FJ2标段 招标公告硅烷浸渍膏体


  本次招标设2个施工标段,即:
  第FJ1标段:主线K202+050~K223+130段房建工程,总建筑面积10265平方米的土建(含安装及其他附属工程)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其中:沙门收费站及养护工区(建筑面积2467平方)、玉环收费站及管理分中心(建筑面积7329平方)、龙头山隧道救援站含泵房及变电所(建筑面积305平方)、大密溪隧道泵房及变电所(建筑面积164平方)。
  第FJ2标段:主线K223+130~K240+218段房建工程,总建筑面积7297平方米的土建(含安装及其他附属工程)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其中:芦浦收费站(建筑面积1761平方)、芦浦停车区(建筑面积1920平方),海山收费站(建筑面积356平方),海山大桥管理站(建筑面积1526平方)、后坑隧道泵房及变电所(建筑面积164平方)、南塘收费站及超限检测站(建筑面积1570平方)。
  各标段计划工期:241日历天(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第FJ1、FJ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的信用等级为BB级及以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潜在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第FJ1、FJ2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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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10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及在线支付投标文件工本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7年1月8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7年1月10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25日10:30;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纸质投标文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浙江省招标投标网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和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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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清港镇迎宾西路190号
  邮  编:317606
  联系人:王俊伟
  电  话:0576-87169922
  传  真:0576-87169068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玉古路168号中国石油大厦2楼
  邮  编:310013
  联系人:项剑波、裴玉成
  电  话:0571-88380732、13588849292
  传  真:0571-88084051

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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