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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绿化施工(第LH标段)招标公告异
发表日期:2017-01-07

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绿化施工(第LH标段)招标公告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下称本项目)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发[2013]48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函[2016]409号文批复,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交通运输部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绿化施工(第LH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浙江招标投标 )、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路线起自温岭市城南,起点桩号K202+050接拟建的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经玉环沙门、芦浦,通过茅埏岛跨越乐清湾,止于乐清市南塘,接已建成通车的甬台温高速公路,终点桩号K240+218(对应甬台温高速公路桩号YTWK21+875),全长约38.17km。
  本项目主线全长38.17km,设特大桥5座,大桥6座,中小桥4座,分离立交桥7座,互通区主线桥6座,桥梁总长约22278m;隧道3座,长约3815m(按右洞计);连接线2处,共长4.48km,其中芦蒲互通连接线和连接线定向匝道长度计3.54km,海山互通连接线长度0.94km。
  全线设置收费站5处,即沙门收费站、玉环收费站、芦浦收费站、海山收费站、南塘收费站,其中沙门、玉环、芦浦收费站位于玉环县境内,海山收费站位于玉环县海山岛,南塘收费站位于温州乐清市境内;养护工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停车区1处(芦浦停车区);大桥管理站1处;超限检查站1处、隧道救援站1处、隧道泵房及变电所3处。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00km/h,路基宽度33.5m,桥梁整体式断面全宽33.0m(桥台与路基同宽为33.5m),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连接线采用双向2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分别为80km/h和40km/h,路基宽度分别为12m和8.5m,桥梁与路基同宽,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其他技术指标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
  本次招标为本项目全线(含连接线)、互通区、服务区、隧道洞门及洞顶、管理用房及收费站等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对应概算金额约为2921万元。
  2.2 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即第LH标段)

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绿化施工(第LH标段)招标公告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


  第LH标段:主线K202+050~K240+218段,主线路线长度约38.17km;芦蒲互通连接线桩号K0+000~K2+485段和连接线定向匝道桩号LK0+271.494~LK1+327.218段,路线长度共计3.541km;海山互通连接线桩号K0+000~K0+935段,路线长度0.935km。总绿化面积约27.81万m²,主要内容为本项目主线(路基边坡及中央分隔带等)、隧道洞顶和洞门、互通区、服务区、连接线、管理用房及收费站等绿化景观工程的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
  计划工期:(8个月)241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的信用等级为BB级及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10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及在线支付投标文件工本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7年1月8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17年1月10日在网上发布补充(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25日10:30;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纸质投标文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浙江省招标投标网(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和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绿化施工(第LH标段)招标公告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烷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清港镇迎宾西路190号
  邮  编:317606
  联系人:王俊伟
  电  话:0576-87169922
  传  真:0576-87169068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地  址:杭州市玉古路168号中国石油大厦2楼
  邮  编:310013
  联系人:项剑波、裴玉成
  电  话:0571-88380732、13588849292
  传  真:0571-88084051

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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