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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路桥至椒江沿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膏体招标公告
发表日期:2017-03-24

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路桥至椒江沿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膏体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路桥至椒江沿海公路工程,初步设计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6]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台州市海城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台州市海城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路桥区。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起于台州市中心大道与北环线交叉口,路线从城市港湾与金晨国际两小区之间通过,经上洋桥村后,路线与75省道相交,经港头徐,与路泽太北延相交,经王桥、下张洋、桥上王,与椒江至新河公路相交,继而经水陡,与规划台东大道相交,经甲南,与县道椒江至金清公路相交,经坚决,与75省道南延相交,而后路线继续向东延伸,经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区,下穿沿海高速,终点与围二路相接。路线全长约17.0km,其中路桥段0.8km,椒江段16.2km。其中大桥181米/1座,菱形互通2处。
  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40米。
  2.3 计划施工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
  本次监理招标为第J2监理合同段。
  第J2监理合同段:桩号K0+000~K16+200范围内路基、桥涵、交叉、互通和全线的路面、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2.5 监理合同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
  监理招标分为第J1监理合同段、第J2监理合同段.
  第J2监理合同段服务期:63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39个月(包括施工准备期监理3个月,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监理36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3 未取得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办理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包单位交易证,缴纳交易席位费,交易证办理办法请登陆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安排。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民泰商业银行3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浙江交通网、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州市海城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323号
  联系人:张扬
  电  话:0576-88518872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7D
  联系人:王正良、陈文彪
  电  话:0576-88550075
  传  真:0576-88550037

台州市海城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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