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灵昆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28国道洞头灵昆段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交通受理[201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 )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洞头灵昆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2.1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线起点与瓯江北口大桥下层南金公路相接,路线往西南跨过规划的九村街,设瓯锦互通与规划的欧锦大道和昆东路相接,路线从两条规划路的交叉口西北侧通过,再设桥梁跨过规划的王相东路、昌前街后,设北向南的两条平行匝道与瓯江口大道相接,本项目的两条平行匝道与南口大桥已建的南向北的两条平行匝道组成一个完整的菱形互通。路线再跨过在建的瓯江口大道(原环岛南路)后,终点与在建南口大桥主线终点相接。路线全长约3.874km。
连接线起点与本项目主线瓯锦互通南面匝道出口相接,同时与互通区内的地面道路顺接。连接线线位按规划路网由南往北布设,连接线起点桩号LK0+000,终点与330国道相交,通过330国道往东可至状元岙港区和原洞头县城,连接线终点桩号LK1+785。连接线长1.785km。
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约19.2亿元。洞头灵昆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主线采用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本项目主线均为高架桥,其中起点段至瓯锦互通桥梁宽度与北口大桥预留桥梁断面一致为32.5m,瓯锦互通至瓯江口大道互通采用不设置硬路肩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桥梁宽度28.0m,瓯江口大道互通至终点段桥梁宽度与南口大桥预留桥梁断面一致为27.5m。
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兼顾城市道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36.0m。
2.3 招标范围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设一个标段,即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排水、桥涵、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管理养护设施等)、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市政配套工程等的工程勘察、地形测绘(含横断面测量)、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房建工程装饰装修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全部工作。
2.4 勘察设计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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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订后45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修改完善后的报批稿。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30天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3)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4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
(4)根据发包人项目施工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5)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天内完成;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年;缺陷责任期2年。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的电子版一份(图纸采用AUTOCAD格式,文字报告采用WORD格式)。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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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设计任务。
3.3 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在本项目中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 )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对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洞头灵昆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0日08:30到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自主报名(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新系统注册及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锁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 CA锁办理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锁证书办理流程》。
4.2 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在报名时间内,报名后自行下载。
4.3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77-88151215、15306883601、18958956181、18066379726。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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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收标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 )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招标信息在温州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行政中心
邮 编:325000洞头灵昆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577-63422276
传 真:0577-6342227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C座9楼
网 址:www.txem.net
邮 编:310030
联系人:陈海飞
电 话:13758298948
传 真:0577-88305867
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