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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国道乐清乐成至黄华段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17-06-02

228国道乐清乐成至黄华段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28国道乐清乐成至黄华段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办交通受理[2015]4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交通运输局(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 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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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乐清城区东侧,在建的乐清湾港区疏港公路与规划的清东路交叉口,与乐清湾港区疏港公路顺接,起点桩号K0+000,路线沿乐清湾港区疏港公路和霖霄路布设,与旭阳路交叉,再沿纬一路向南,经上海花园西侧,跨过胜利闸,在浙江长宏钢铁有限公司东侧转向乐清经济开发区,在开发区内沿经七路向南,经沙头山东侧,路线沿海边布设,分别与温州大门大桥一期工程和黄华枢纽连接线相交,路线转向西,经南宅村和长林村南侧,设置高架桥与瓯江北口大桥下层的南金公路相接,终点桩号K17+522.246。

本项目连接线主要沟通本项目主线与规划乐清北互通,连接线起点位于本项目主线起点处,连接线起点桩号LK0+000,连接线终点位于规划乐清北互通出口,与乐清北互通连接线顺接,并与乐清北互通出口匝道,设置T型交叉口进行交通转换,终点桩号LK1+018.381。投资金额约21亿元。

2.2 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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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线和连接线均采用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主线和连接线新建段路幅宽度均为33m。

2.3 招标范围

本次初步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即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排水、市政配套工程、桥涵、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管理养护设施等)、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的初测、初勘、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阶段的专题报告(如有)、配合招标人做好后续招标及对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关服务等工作。

2.4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0天内,编制初步勘察设计大纲及外业初测与地质初勘指导书,并报发包人批准;

(2)合同签订后45天内,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并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

(3)合同签订后9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4)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5天内,对初测、初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初测、初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

(5)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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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设计任务(牵头人为设计单位,项目业绩为牵头人完成的业绩)。

3.3 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在本项目中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 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对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日08:30到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自主报名(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新系统注册及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锁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 CA锁办理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锁证书办理流程》。

4.2 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在报名时间内,报名后自行下载。

4.3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77-88151215、15306883601、18958956181、18066379726。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收标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招标信息在温州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乐清市乐成镇宁康西路400号

邮  编:325600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577-61520523

传  真:0577-6152052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C座9楼
 

邮  编:310030

联系人:陈海飞

电  话:13758298948

传  真:0577-88305867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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