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港头门港区二期工程陆域形成招标公告清水混凝土保护剂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台州港头门港区二期工程(简称本项目),台州港头门港区二期工程已由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项目已经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施工标段(第LY01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和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台州港头门港区二期工程位于台州港头门港区,头门岛西南端,头门岛南山嘴头和面长山之间岸线,东北侧为一期工程。拟建港址地理概位坐标为121°44′40″E,28°41′18″N,工程地点距离台州市区约32km。
台州港头门港区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2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7万吨级船舶设计),码头泊位长度676m,宽度35m,年设计吞吐量为530万吨,年设计通过能力为554万吨。主要内容包括新建2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新建1座3#引桥(长度244.07m,宽度26.1m);码头前沿回旋水域进行进港航道疏浚、吹填工程、围堤与护岸工程等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工程;码头后方陆域建设港区道路堆场、建设生产、生活辅助建筑物、绿化环境保护工程,防风抑尘网、港口装卸设备监造安装及附属工程等工程建设内容。
2.2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一个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施工标段(即第LY01施工标段)。
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施工标段(第LY01施工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台州港头门港区二期工程港口码头的疏浚、吹填工程、围堤与护岸工程、土石方及填筑等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工程,桩基工程,后方陆域港区道路、堆场,石料开采及配套设施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本次招标概算建安费约49892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25日,缺陷责任期12个月(疏浚工程不设缺陷责任期)。重要节点计划要求完成日期:(1)2019年4月30日前煤堆场卸载完成(最终以实际开工日期后18个月内完成为准);(2)2019年6月30日前堆取料机桩基完成(最终以实际开工日期后20个月内完成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17年8月21日15时30分前,U盾用户可登陆帐户后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请及时联系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也可持《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到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处不记名购买)。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现场开标前缴纳。
5、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安排。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1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至15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室(B10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公开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出具第二代身份证,第一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等均无效)必须参加开标会议。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和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一楼(临海市凯歌路6号)
注册、U盾、IC卡办理咨询联系电话:0576-85280675
招标人: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临海市头门港新区北洋九路66号
邮 编:317015
联系人:方军
电 话:0576-85171030
传 真:0576-85171030
招标代理: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
邮 编:310030
联系人:苏循华
电 话:0571-85353857、18868706566
传 真:0571-87353855
邮 箱:6868165@qq.com
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