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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港区A区3号泊位工程通航安全评估项目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17-08-26

独山港区A区3号泊位工程通航安全评估项目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兴港独山港区A区3号泊位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交通[2015]3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中航油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平湖中航油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通航安全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浙江交通网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位于嘉兴港独山港区A区石化作业区的最东端独山港镇,紧邻上海,为独山港区A区石化作业区规划8个泊位的3#泊位。

2.2 建设规模:建设3万吨级石油液体化工泊位一个及配套附属设施和码头至库区管廊,泊位长度235米,栈桥长度888.5米,可同时靠泊2艘2000吨级船舶,水工结构按靠泊5万吨级船舶设计。码头年吞吐量150万吨,年设计综合通过能力169万吨。本工程总投资估算19952.3万元。

2.3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为嘉兴港独山港区A区3号泊位工程通航安全评估项目(适用于项目可研批复之后项目施工之前的阶段)。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本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能力;

(2)2012年以来具有从事过类似通航安全论证与评估的案例;

(3)具有船舶操纵模拟与仿真实验的能力和其他研究手段。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航海技术或港口或航道或相关专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单位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1日上午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嘉兴市南湖区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公告在以下媒体中同时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浙江交通网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湖中航油港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独山港镇白沙路88号

邮  编:314204

联系人:瞿伟伟

电  话:0573-85812200-6110

传  真:0573-85812213

招标代理: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乍浦镇雅山中路170号五楼(金旺广场)

邮  编:314201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73-85528457

传  真:0573-85528457

平湖中航油港务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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