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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航标施工及维护招标公告清水混凝土保护剂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17-09-13

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航标施工及维护招标公告清水混凝土保护剂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下称本项目)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发[2013]48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以浙交复2017-25号批复,项目业主为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交通运输部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航标施工及维护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浙江省招标投标网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和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路线起自温岭市城南,起点桩号K202+050接拟建的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经玉环沙门、芦浦,通过茅埏岛跨越乐清湾,止于乐清市南塘,接已建成通车的甬台温高速公路,终点桩号K240+218(对应甬台温高速公路桩号YTWK21+875),全长约38.17km。

乐清湾1号桥长度为3997m,桥梁跨越乐清湾顶的东段,其东段桥头为与玉环芦浦的分水山西岸桥头在茅岩埏岛,主通航孔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钢构,主通航孔按3000吨级杂货船单向通航标准设置,孔数及跨径布置45×60+85+2×150+85+13×60+47m,其中主通航孔桥部分跨径布置为85+2×150+85m。1号桥水上浮动标志共设置航道侧面标6座,其中下游4座,上游2座,在桥梁上下游两侧各设置4座专用标,共8座。桥梁固定标志在通航孔迎船面设置单向通航桥孔标志共2座,并设置通航孔左右侧标志各1对,在通航孔的背面设置桥孔禁航标志共2座,在紧邻通航孔的非通航上下游两侧设置桥孔禁航标志共4座,在2个单向通航孔3座桥墩上共设置6座桥墩警示标志。无线电航标在桥区航道侧面标上设置2座AIS航标。

乐清湾2号桥长度为3230m,桥梁跨越茅埏岛西岸至乐清东山头之间的水域,主通航孔按5000吨级杂货船双向通航标准设置,主通航孔结构采用双塔双索面钢箱梁斜拉桥,孔数及跨径布置为32×60+160+365+160+9×60+2×41m,其中主通航孔桥部分跨径分别为160+365+160m。水上浮动标志共设置航道侧面标4座,其中上下游各2座。在桥梁上下游两侧各设置4座专用标,共8座,桥梁固定标志在通航孔迎船面设置双向通航桥孔标志共2座,并设置通航孔左右侧标志各1对,在紧邻通航孔的非通航上下游两侧设置桥孔禁航标志共4座,在双向通航孔2座桥墩上共设置4座桥墩警示标志,无线电航标在桥区航道侧面标上设置2座AIS航标。

2.2 建设标准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00km/h,路基宽度33.5m,桥梁整体式断面全宽33.0m(桥台与路基同宽为33.5m),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连接线采用双向2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分别为80km/h和40km/h,路基宽度分别为12m和8.5m,桥梁与路基同宽,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其他技术指标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

航标施工及维护标段:乐清湾1号桥和乐清湾2号桥航标配布,主要内容包括:通航桥孔标志、禁航标志、桥墩警示标志、航道侧面标志、专用标志及AIS航标等工程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维护(维护期1年)。

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投标人须知附录3规定的施工(以下第3.3、3.4款不做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22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及在线支付投标文件工本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7年9月20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7年9月24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9日11:00;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 ,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浙江省招标投标网(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和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清港镇迎宾西路190号

邮  编:317606

联系人:冯林军

电  话:0576-87169922

传  真:0576-87169068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玉古路168号中国石油大厦2楼

邮  编:310013

联系人:项剑波、裴玉成

电  话:0571-88380732、13588849292(电子邮箱:2655138724@qq.com)

传  真:0571-88084051

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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