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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港区A区3号泊位试桩工程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17-09-21

独山港区A区3号泊位试桩工程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兴港独山港区A区3号泊位工程试桩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交通[2015]3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中航油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浙江交通网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嘉兴港独山港区A区石化作业区的最东端独山港镇,紧邻上海,为独山港区A区石化作业区规划8个泊位的3#泊位。

2.2 规模:建设3万吨级石油液体化工泊位一个及配套附属设施和码头至库区管廊,泊位长度235米,栈桥长度888.5米,可同时靠泊2艘2000吨级船舶,水工结构按靠泊5万吨级船舶设计。码头年吞吐量150万吨,年设计综合通过能力169万吨。本工程总投资估算19952.3万元。

2.3 本项目设1个施工标段。

2.4 施工招标范围:包括制桩、沉桩、试桩平台的制作和安装、静载荷试验和低应变、高应变动力检测。具体要求详见嘉兴港独山港区A区3号泊位工程码头基桩静载荷试验技术规范书及图纸。

2.5 施工合同段计划工期: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合同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单位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2日上午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嘉兴市南湖区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

招标人在上述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授权代理人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浙江交通网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湖中航油港务有限公司

常用通讯地址(办公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白沙路88号

注册地址:平湖市独山港镇乍全路北侧(平湖市独山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三号楼223室)

邮  编:314204

联系人:瞿伟伟

电  话:0573-85812200-6163

传  真:0573-85812213

招标代理: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乍浦镇雅山中路170号五楼(金旺广场)

邮  编:314201

联系人:陶晓燕

电  话:0573-85528457

传  真:0573-85528457

平湖中航油港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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