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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省道庆元县兰溪桥段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17-10-10

55省道庆元县兰溪桥段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S329(55省道)庆元县兰溪桥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7】59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丽水市交通运输局丽交复[2017]33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庆元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省厅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招标投标网、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丽水市庆元县。

2.2 本项目S329(55省道)庆元县兰溪桥段改建工程,起点与55省道菊水至松源段公路改建工程(在建)顺接,起点桩号K25+400,路线向东布线,从应岭尾村穿村而过,经应岭尾隧道后,设置照田圩大桥跨越杨楼溪至老路,终点与现状S329(55省道)顺接,终点桩号为K29+119.227,路线全长3.719km。

本项目全长约3.719km,全线共填方约12.47万m3,挖方约7.7万m3(不含隧道挖方),路基防护挡墙约2.7万m3,路面约3.78万m2,设置大桥171m/1座,隧道1200m/1座,涵洞11道。

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m,汽车荷载为公路-I级。桥涵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级,桥梁设计洪水频率1/100,路基、涵洞设计洪水频率1/50。

2.3 计划施工工期:第1施工标段施工工期为24个月。

2.4 施工招标范围:起讫桩号K25+400~K29+119.227,长3.719公里。主要内容包括:路基(含防护、排水工程)、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交安、绿化工程等的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其中路基挖方约7.7万m3,填方约12.47万m3,防护挡墙约2.7万m3,沥青路面约3.78万m2,大桥171m/1座(即照田圩大桥,桥梁配跨8×20m,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矮T梁,先简支后连续,下部结构采用双柱式墩台,桩基础,桥台采用U型桥台,扩大基础),隧道1200m/1座(即应岭尾隧道),涵洞11道(其中:圆管涵8道,箱涵3道)。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

本次招标范围为1个施工监理标段,即第J1监理标段:

第J1监理标段:监理内容包括起讫桩号K25+400~K29+119.227,长3.719公里的路基(含防护、排水工程)、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交安、绿化工程等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第J1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为:49个月,施工阶段监理25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监理1个月,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监理24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为24个月(自实际交工之日起算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9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及在线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7年10月9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17年10月10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 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5日13时3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纸质投标文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招标投标网 、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和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元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庆元县松源街6号

邮  编:323800

联系人:柳从敏、周军

电  话:0578-6114276

传  真:0578-6114276

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科海路之江新天地10幢3单元403室

邮  编:3100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5715706677

传  真:0571-86812099

庆元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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