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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港主通道钢结构材料及焊缝检测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发表日期:2017-10-18

舟山港主通道钢结构材料及焊缝检测招标公告异辛基三乙氧基硅烷提供商转载


1、招标条件

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7]8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土建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函[2017]139号、浙交函[2017]186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与自筹。项目业主(发包人)为浙江舟山北向大通道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钢结构材料及焊缝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公路工程主线起于富翅互通,跨越富翅门水道,在岑港镇涨次村南侧设置岑港互通,路线向北延伸,在马目山入海后转向东北,依次跨越长白西航道、舟山中部港域西航道和岱山南航道,在岱山双合登陆。海中设置长白互通,连接长白岛。路线终点设置双合互通,近期与本项目鱼山支线、规划的岱山环岛公路连接,远期与上海至大洋山规划通道衔接。全线设置隧道两座,互通立交五处(烟墩互通、长白互通、双合互通),其中长白互通为海上互通;双合互通为临时互通。主线起点桩号K0+000,在入海处设置短链(K11+309.031=K12+000,短链长690.969m),终点桩号K28+660,主线全长27.969km,跨海桥梁长度17.355km。

本项目主线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高速公路双向四车道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100km/h。桥梁及路基基本宽度26.0m;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级;路面标准轴载采用BZZ-100;设计洪水频率按1/300。其余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本项目钢结构材料及焊缝检测招标计划分2个标段:

第GGJC01标段:检测内容为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公路工程土建第DSSG01标段和第DSSG02标段范围内的钢结构材料、焊缝、涂料及涂层的监理抽检,参与钢结构材料及焊缝检测等项目的技术指导和日常巡查等工作,必要时配合发包人完成对焊缝质量和原材料的抽检。其中,焊缝工艺评定、涂层性能试验、施工现场拼接焊缝的监理抽检均按承包人自检频率的100%抽检,其他检测项目按不低于承包人自检频率的20%抽检。

第GGJC02标段:检测内容为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公路工程土建第DSSG03标段、第DSSG04标段和第DSSG05标段范围内的钢结构材料、焊缝、涂料及涂层的监理抽检,参与钢结构材料及焊缝检测等项目的技术指导和日常巡查等工作,必要时配合发包人完成对焊缝质量和原材料的抽检。其中,焊缝工艺评定、涂层性能试验、施工现场拼接焊缝的监理抽检均按承包人自检频率的100%抽检,其他检测项目按不低于承包人自检频率的20%抽检。

钢结构材料及焊缝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并通过交工质量评定备案止,约4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或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钢结构检测资质证书,且证书中包含拟承担的主要检测项目;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主要检测项目;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同时对2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7日~2017年10月23日在舟山市招标投标网 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招标投标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 ),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联系方式: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或者客服电话4008503300。

4.2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9日9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三楼交易大厅。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同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作出其他处理。

5.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提交每标段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浙江交通网、舟山交通网 )、舟山市招标投标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舟山北向大通道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岑港街道望海湾1号

邮  编:316000

联系人:沈驰

电  话:0580-8177128

传  真:0580-8177127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  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05室

邮  编:310014

联系人:郑苗东

电  话:0571-87822249、0571-87825213(招标文件发票事宜请联系0571-87832696)

传  真:0571-87831861

招标人:浙江舟山北向大通道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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